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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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东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就某部物业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需求公示。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意见及建议并参与采购活动。如对该项目采购方式、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指标等要求存在意见或建议的,请将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后于公示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深圳市东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0-JKCZHZ-F1004

2.招标编号:3324-DH2037F515

3.项目名称: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4.预算金额:人民币1,700,000.00元

二、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项目物业服务,服务地点在广东惠州,服务内容包括保洁、安保、绿化维护、垃圾清运等工作;保洁面积总计约725376平方米;绿化维护面积总计约290150平方米;营区安保供4处。垃圾清运七个分散点。最高限价170万元,具体服务需求明细见附件。

三、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据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款。

(二)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外资、港、澳、台资独资或控股企业不得参与。

(三)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分包。

(六)军队黑名单库中商家设定条件消除之前,暂停参加采购活动资格。

四、公示时间:2020年12月24日至12月30日,本项目通过《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东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www.szdhit.com)上公开发布。

五、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1.在公示有效期内提出,并将加盖单位公章《预研意见、建议反馈表》采取专人送达方式书面递交深圳市东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除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对于项目整体需求不满足三个品牌产品或三家供应商的,需求个别条款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当事人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品牌或供应商。

3.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做为采购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采购单位不做书面回复。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工/赵助理

联系电话:18688758827 /18688321508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太宁路2号百仕达大厦27B

 

附件:1.物业服务采购需求明细表

2.物业服务采购标准和服务要求

3.物业服务采购预研意见、建议反馈表


深圳市东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0-12-24

购买标书
项目编号 3324-DH2037F515(2020-JKCZHZ-F1004) 项目名称 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购买时间 开始时间:1970-01-01 -- 截止时间:1970-01-01
供应商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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