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深圳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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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324-DH2531F1133SZDL202500120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深圳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716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评标信息2.技术部分拟投入本项目冷库(含冷冻库及冷藏库)情况”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配送场所更正为:

9

拟投入本项目冷库(含冷冻库及冷藏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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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冷库(自有或租赁均可)具有温度校准报告,否则不得分,根据冷库(含冷冻库及冷藏库)容积进行评分:

1、冷库容积≥300立方米,得100分;

2200立方米冷库容积<300立方米,得60分;

3100立方米冷库容积<200立方米,得30分;

4、其他情况不得分。

提供多个冷库容积可累计。以上4项不累计得分,最高得100分。

(二)评分依据:

1.提供自20241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以报告出具日期为准),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CNAS标识的冷库温度校准报告扫描件。

2.若是自有冷库,需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扫描件:

冷库正门照片(至少1张);

冷库内景照片(至少1张);

冷库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冷库安装合同或冷库转让合同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体现冷库容积且委托方为投标人,若单位为平方米或其他单位的,投标人需同时提供换算为立方米的证明材料。若合同无体现容积信息,可增加其他能体现冷库容积信息的材料,根据提供材料情况得分);

3.若是租赁冷库,需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扫描件:

冷库正门照片(至少1张);

冷库内景照片(至少1张);

冷库租赁合同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体现冷库容积,若单位为平方米或其他单位的,投标人需同时提供换算为立方米的证明材料。若合同无体现容积信息,可增加其他能体现冷库容积信息的材料,根据提供材料情况得分,租赁期限如未涵盖本项目服务期限,需提供承诺函,承诺续期至本项目服务期限结束,或承诺重新签订涵盖本项目服务期限的租赁合同);

提供近三个月内(20255-7月)任意一个月租金已缴纳的凭证【租金发票及银行转账(或收款、或付款)凭证】,发票需以投标人名称为抬头;

4.检验(检测)报告要求具有CMACNAS等标识的,若有材料证明相关检测事项不在实施该项检测的机构许可(认可)CMACNAS等资质范围或检测范围内的,该检验(检测)报告视为不符合要求,作不得分处理;

5.如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视为该证明材料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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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投入本项目的配送场所

4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配送场所面积:

1、配送场所面积≥5000平方米的,得100分;

24000平方米配送场所面积<5000平方米的,得70分;

33000平方米配送场所面积<4000平方米的,得50分;

41000平方米配送场所面积<3000平方米的,得30分;

5500平方米配送场所面积<1000平方米的,得10分。

6、其他情况不得分。

提供多处配送场所面积可以累加,以累加后的面积计分,最高得100分。

(二)评分依据:

1.若是自有配送场所,需同时提供:

配送场所照片(至少1张);

自有产权证明或场地使用证明文件,须能体现所有权人为投标人及体现占地面积信息如无法体现场地面积,还需提供由第三方测绘机构出具的面积测绘报告(须体现场所面积,测绘报告中的检测地址需与投标人提供的加工配送场地地址一致)

2.若是租赁配送场所,须同时提供:

配送场所照片(至少1张);

租赁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合同主要内容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租期需涵盖本项目投标截止日),租赁合同需能体现租赁人或承租人为投标人,租赁合同若无面积信息,需增加其他能体现配送场所信息的材料;

提供近三个月内(20255-7月)任意一个月租金已缴纳的凭证【租金发票及银行转账(或收款、或付款)凭证】,发票需以投标人名称为抬头;

租赁期限如未涵盖本项目服务期限,需提供承诺函,承诺续期至本项目服务期限结束,或承诺重新签订涵盖本项目服务期限的租赁合同;

3.如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视为该证明材料无效。

2.采购文件项目商务要求3.报价要求3.1更正为:

中农数据网中有价格的产品,以中农数据网(网址:www.chinaap.com)上一个月51525号(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公布的价格(非含费价)取平均值作为该项物资的基准价,投标人结合企业自己的实力报出折扣率。结算时价格=折扣率*基准价。

更正日期:2025722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原采购文件与上述内容冲突部分,以更正公告为准。

2.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公安街6

联系方式:张警官,0755-844624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市东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太宁路2号百仕达大厦27B

联系方式:0755-869593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工/段工

电话:0755-86959378869597788010/8015

4.监督电话:刘先生,13823779877


深圳市东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5-07-22

购买标书
项目编号 3324-DH2531F1133(SZDL2025001209) 项目名称 2025年深圳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购买时间 开始时间:1970-01-01 -- 截止时间:197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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